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科技成果评价工作指南

来源:中国电机工程学会  发布时间:2020-10-27

中国电机工程学会(以下简称电机学会)科技成果评价的工作流程共分为五个阶段,第一阶段为“成果评价申请”,第二阶段为“成果评价受理”,第三阶段为“签署评价合同”,第四阶段为“召开评价会议”,第五阶段为“出具评价证书”。整个流程如图1所示:

图1  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科技成果评价工作流程

一、成果评价申请

1.注册登录“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科学技术成果评价申报系统(http://210.72.237.48/)”(以下简称“申报系统”),提交科技成果(项目)评价(含鉴定、评审、评议)申请表。

申请表格式可在申报系统“相关下载”获取,申请表中“无知识产权争议声明”“申请评价单位意见”“任务下达或项目委托单位意见”及封面相应位置加盖公章,其中,“任务下达或项目委托单位意见”可采用承诺方式表达,如“经请示任务下达(或项目委托)单位(具体名称)认可,同意提请由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组织对该项目的技术评价”,并由承诺单位盖章。

2.提交拟申请评价项目的相关文件资料,包括:

(1)研制(工作)报告;

(2)技术报告(含国内外技术对比分析);

(3)应用证明或运行报告,应由相应单位盖章并标注出具日期);

(4)科技查新报告,建议由具有电力科技查新资质的单位出具,相关单位名单及联系方式可在“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网站首页-评价奖励-电力科技查新-电力科技查新资质机构”中查阅;

(5)科学技术成果鉴定(评审)证书草稿,含专家鉴定意见草稿,证书格式可在申报系统“相关下载”获取;

(6)其它资料,如社会经济效益分析报告、检测或测试报告、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材料等。

二、成果评价受理

1.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在“申报系统”确定对应项目的流程管理员,流程管理员审核项目提交的材料并给予“审核意见”,在接到评价委托之日起15天内,做出是否同意接受委托的答复;

2.商议相关文件资料的补正与修改;

3.商议确定评价活动形式、地点、日程、议程(议程格式由电机学会项目流程管理员提供);

4.商议确定评价活动主持单位及专家名单(一般由9-13名评价专家组成)(在电机学会未确认专家名单之前,先不直接与专家沟通);

5.发送会议通知(会议通知格式由电机学会项目流程管理员提供),落实会议具体事宜。

三、签署评价合同

1.项目完成单位填写“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科学技术成果评价委托合同范本”(合同模板由电机学会项目流程管理员提供);

2.双方律师审核合同初稿,合同规范无误后方可签字盖章;

3.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,项目完成单位应提供合同附件:(1)甲方资质证明文件(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或原件电子版打印加盖公章)(2)法人授权委托书 (若非法人代表签字盖章,需提供此项);

4.项目完成单位应在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评价服务费用;

5.学会在收到甲方费用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。

四、召开评价会议

按照和电机学会商定的评价活动形式、时间、地点召开评价会议。采用网络视频会议方式的,需下载安装网络视频会议软件并提前调试。

1.组织评价单位代表宣布开会,宣布鉴定委员会主任、副主任、委员名单,明确有关评价要求;

2.项目完成单位代表致欢迎词(可选);

3.鉴定委员会主任主持会议;

4.项目完成单位汇报工作报告、技术报告、效益分析报告等;

5.介绍第三方出具材料(一般由与会专家代为介绍);

6.专家提问,课题组成员答疑;

7.鉴定委员会讨论形成鉴定意见(项目完成单位人员回避);

8.宣读鉴定意见;

9.与会专家签署文件:包括:

(1)资料审查组3位专家签署“资料审查意见”;

(2)全体专家签署 “鉴定委员会成员名单”;

(3)正、副主任委员签署“鉴定意见”。采用网络签署方式的,请提前准备好签署文件并发送给专家签署。

10.成果完成单位代表致答谢词(可选);

11.宣布会议结束。

五、出具评价证书(或其他形式评价结论)

1.项目完成单位对鉴定证书(提交稿)进行修改;

2.电机学会对鉴定证书(提交稿)审核无误后,为项目完成单位出具鉴定证书或其他形式的评价结论。